《通榆縣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宣布失效部分政策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保證政策銜接和一致性,縣政府對涉及優化營商環境、制約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等方面,以及實踐中不再適用的政策性文件,按照縣政府部署,開展了清理工作。
二、制定依據
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廢止和宣布失效部分省政府規章和文件的決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 第284號)及相關文件精神。
三、主要內容
縣政府對以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政策性文件進行了清理。決定對4件政策性文件予以廢止,對7件政策性文件宣布失效。
四、牽頭部門
縣政府辦公室、縣司法局。
|
通榆縣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宣布失效部分政策性文件的通知(政務公開) 通榆縣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宣布失效部分政策性文件的通知 |
相關鏈接
吉ICP備13002019號-1 | 網站標識碼:2208220002 | 技術支持電話:0436-4300003
吉公網安備22082202000107號 |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 網站地圖
地理概況
氣候特點
自然資源






